一般纳税人购销业务的会计处理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发生的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法计税。在这种方法下,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允许抵扣销项税额。在购进阶段,会计处理实行价税分离,属于价款部分,计入购入商品的成本;属于增值税税额部分,按规定计入进项税额。在销售阶段,销售价格中不再含税,如果定价时含税,应还原为不含税价格作为销售收入,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作为销项税额。
企业在日常运作过程中,应收款项可能表现出有减值迹象,但并不能说明一定会发生减值,就算发生了减值,也并不代表企业当期就要计提坏账准备。但是,出于会计谨慎性和真实性考虑, 资产负债表日,企业应当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,判断其是否有减值迹象, 如果存在,需要确认减值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。
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详细情况
1、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、免征增值税项目、集体福利或许个人消费的购进货品、劳务、服务、非钱银性财物和不动产;
2、非正常丢失的购进货品,和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;
3、非正常丢失的在产品、产制品所耗用的购进货品(不包含固定财物)、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;
4、纳税人购进特别服务的,包含餐饮服务、借款服务、居民日常服务以及文娱服务;
5、规则的其他项目。